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4〕11号)精神,自治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认定工作组覃国园组长一行4人于12月3日莅临我院进行检查指导,我院高宏君副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热情接待并陪同检查。
汇报会上,我院高宏君副院长就我院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方面所做的工作进行了介绍,希望工作组能多给瑞康医院指导。医保科甘照儒主任从加强组织体系及制度建设,抓好基础管理;保障参合患者权益,规范就医管理;切实规范诊疗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认真执行物价政策,严格医疗费用管理等几个方面汇报了我院开展新农合工作的有关情况。
随后,工作组通过现场查看文件资料等形式进行了检查,对我院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检查指导合影

我院高宏君副院长讲话

工作组覃国园组长讲话

医保科甘照儒主任作汇报

会议现场

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
急诊:0771-2188120
门诊部:0771-2188018










